王文公推行青苗法,是为了富民强兵,使得民不加赋而国用足,国民富裕后,以便强兵。而青苗法确实使朝廷国库富裕,西北强兵皆由此生。况且,一些豪右官绅势弱之地,新法得以顺利推行,农人也确实得利。不能因为青苗法被废,而一盘否定。”
王安石的青苗法,类似于后世各个银行都有的“农村小额信贷”。政府在春天贷款给农民从事生产,等到丰收后归还本金和利息。
两分的利息,放在后世,是很正常的利率范围,而在宋朝,说高也高,说低也低,因人的资产多寡而异。
正如这些学员们所说的,好好的经,虽然有缺陷,却被人唱歪了。
官员们中饱私囊,利用手中权力增加利息,百姓深受其害。官员为了应付考核,做出政绩,强制百姓借贷,不需要的富户也不能幸免,官员愈富,百姓愈穷。
官员营私舞弊,欺上瞒下,有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最终只能是昙花一现,消失在茫茫的历史长河之中。
贷款只是一个前端,青苗法后,需要一整套的制度去支持。官员如何操作,有无监督人员去审核,这都是问题。
看到王松频频点头,学员们的胆子也大了起来。
“相公,以小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