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电要求半年时间完成开发,戚烈是一口答应,也没做什么讨价还价。
随后,赫娜再次提出要求,言到:
“我们授权游戏引擎,是因为看好你的策划,所以艺电需要拿到这款游戏的海外优先发行权。”
狐狸尾巴是终于暴露了,戚烈心里倒也能松口气,如果艺电只付出,不求回报,那才最不好处理。
现在对方要拿到海外发行权,虽然听起来很过分,但戚烈也并非完不能接受,回到:
“我们这次是要开发网络游戏,艺电如果有想法,倒也能将北美代理权交给你们,但必须要提前花钱买断,价格可以定在100万美元。”
戚烈回手就反将一军,你艺电四十万出售给我游戏引擎授权,这个没问题,但要拿到成品的游戏代理,当然也少不了谈钱的因素。
一百万美元绝对是良心底价,不管艺电承认与否,这都是业界良心。
然而真正让艺电头疼的地方并不是这价格,更多还是游戏盈利,这年头的网络游戏标签是:低画质、卡顿、盈利能力差。
作为传统的单机游戏发行商,艺电对网络游戏这块是非常谨慎,在不清楚游戏质量的情况下,谁敢直接砸出百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