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一个城北的老大看上了我,说什么要我陪他。我抵死不从,结果就被那个老大指使一伙人把我按在夜总会的包房里,连夜总会老板都不敢出面的关键时刻,三个看场子的小伙子冲出来为我出头,面对对方老大要交待的威胁,他们其中带头的更是二话不说,当场便把自己的一根手指剁了下来生吃了!这样,才把我从对方手里救了下来。”
“生、生、生吃了?!!!”仅管我已经清清楚楚地听到了花二哥的话,却仍不由自主的问了一句,同时胃里泛起了一阵恶心。(老子个把月前也吃过一次好不好?还t克力口味的!鸡肉味、嘎嘣脆!呕~)
“嗯,生吃了。也正因为这样,我在那之后便决定死心塌地的跟着他。”花二哥倒是满不在乎的复述着,但我却从她的眼中扑捉到了一丝光亮。
“再后来,我便开始跟着这个男人。我们一起吃过很多苦、遭过数不尽的罪,但我却从来没想过要离开他。又过了几年后,我们用苦心攒下来的钱支撑起了一个酒吧,而就在我们的日子终于有了点起色的时候,我不经意地发现,原来他不知不觉中已经变了。
或许是几年里的潦倒生活让他穷怕了,他变得唯利是图,野心也膨胀了起来。起初还只是利用酒吧做些贩卖摇头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