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二十匹。
公主未受封者,紵丝、纱、罗各十匹,绢、冬夏布各三十匹,绵二百两;已受封,赐庄田一所,岁收粮千五百石,钞二千贯。
堂堂明朝公主,受封后,也不过是庄田一所,每年收入千五百石粮食,宝钞二百贯。
当然宝钞实际价值要缩水很多,二百贯甚至能缩水到五分之一,也就是四十两。
算算,一年下来,也就是一两千两的俸禄。
这还是正经的明朝公主。
洪武二十八年诏以官吏军士俸给弥广,量减诸王岁给,以资军国之用。
因为宗室过多,后期削减用度。
乃更定亲王万石,郡王二千石······公主及驸马二千石,郡主及仪宾八百石,县主、郡君及仪宾以二百石递减,县君、乡君及仪宾以百石递减。自后为永制。
到此时,郡主仅剩下八百石俸禄。
不出意外的话,方才那车架之中女子,应当不会高于郡主,甚至更低,县主、郡君、县君、乡君都有可能。
本朝开国以来两百余载,宗室数目也已经很是庞大,以此类推,宗室的俸禄也不可能太夸张。
那么,郡主能拿出一千两财物,随便与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