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和叛乱调查程序截然相反,犯罪可以先把犯罪分子抓起来,再核实犯罪过程,因为犯罪分子没有危害广大社会和政治稳定的基础。而叛乱,就上升到政治层面,具有广泛社会危害,严重危害国家政治稳定。
因此应该先谈判条件,同时查清叛乱的原因,最后再与叛乱分子谈判条件。
一般而言,最终都是以政府层面做出让步为代价,换取叛乱武装的瓦解,叛乱头目多数获得政治保障,无罪开释。极个别性质严重会受到法律制裁,但很少判处死刑。
而当下由于官权力的强势,地方官吏为掩盖实事,往往强行推动平叛,同时法律体系的和官吏自我主观意识,必然首先建立有罪推定和刁民不服王化的抽象说辞,平叛之后的调查多数是走过场,草草收场,甚至欺瞒搪塞,根本不作为。
于是往往非但不能解决问题,还容易激化矛盾。
沈云卿提出的第一步条件,是与王柬商量后拿定的注意,汪晨贵对此极为恼火,他无心给杨思茅、朱公成平反,他只要尽快平息事态,至于怎么个收场,他不关心。
或者说,他已经意识到某些不可告人之事,企图掩盖自己的过失。
田庶仁拿到沈云卿的条件,随即赶回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