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将军府和提督司不能合并,必须保持两套班子。
在这种情况下,大明直辖地盘上的军权、政权都被拆得很细,总督、提督、总兵、巡抚、知府、知州这些高官都只能管自己的一摊,互相牵制,谁也没有全权。
这种治理结构保证了大明中央的权威,但同时也降低了地方军政的效率。
在南京周围一两千里距离内,效率降低的幅度还不大——600里加急三四天能到,那么中央两府(内阁府、大元帅府)就能及时加以处置。
但是超出这个距离,管辖起来就有点吃力了!
譬如广东、广西、贵州这三个省,就在“2000里加急圈”外。好在广东、广西现在不是战区,问题也不大——不过大明对两广地方的控制,依旧要弱于处于核心的“两湖四江”。
贵州地盘上拥有大量的土司,归属巡抚直辖的土地很少,田土总数(由贵州巡抚控制)只有几十万亩。说是巡抚,实际上就是个知州。
而川黔总督下面,还管着两个权限很大的节度使司——川东节度使司和川西节度使司。
至于距离更远的陕西,朱皇帝干脆全权委托给了平西、朔方两大藩镇自治。懒人听
唯一的例外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