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进火炉里。
她的字虽然谈不上丑,可与李斯年那种堪称书法大家的字迹完全不能比,况她又是仿写他的字,不得其型,更不得其韵,活像是东施在效颦。
纸张尚未燃尽,李斯年便进了屋。
他素来眼尖,一眼便瞧见了尚未被火舔尽的程彦的字。
李斯年微蹙着的眉头舒展开来,来到程彦身边,道:“你喜欢我的字?”
婴儿学步般的字被李斯年看到,程彦有些不好意思,道:“你的字那么好看,我当然喜欢。”
李斯年轻笑,握着她的手,在宣纸上写下一个彦字。
这个彦,是李斯年一贯的下笔锋利。
李斯年又握着程彦的手写下斯年二字。
这两个字,却是程彦来到这个时代后学的簪花小楷。
两个名字一左一右,中间空出大片地方。
程彦心中一动,提着笔,在彦与斯年之间,画了一个心。
“这是喜欢的意思,我在边关的时候听旁人说的。”
李斯年博览百家,她不好说是从某种书上看来的,便胡乱寻了一个借口。
反正李斯年不曾去过边关,她说什么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