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空闲时间自己架铁锅做实验,折腾出许多杂七杂八的东西,还攒下几百亩田地,里头种的都是大宣未曾普及的耐操粮食和珍稀药材。
还不怕死地养了许多马匹和死卫。
他如果从现在开始折腾,认真地折腾,那不颠覆整个大宣,最起码也能把江南一带搅得天翻地覆。
可卫珩并不认为他的这些成就是因为他的努力得来的。
明明在这其中,他花费了不少心血,付出了许多汗水,才十五六的年纪,身上就已经伤痕无数,每天只睡两三个时辰。
同龄人都还在老老实实地进学,唯独他一心多用,殚精竭虑。
但卫珩坚持认为,他不努力,就算他努力,他的成果也和他的努力没什么太大关系,纯粹只是因为他很叼。
天生基因就决定的那种他很叼。
因为他这么叼,所以他的眼光也是最好的。
许多年前,祝宜臻还极小极小的时候,卫珩就一眼挑中了她。
他觉得这只小崽子一看就乖巧又机灵,比其他崽子看上去都顺眼。
倘若一定要有那么个婚约,倘若一定要找个姑娘相敬如宾,倘若一定要繁衍子嗣,传宗接代。
那么比起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