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我叫鲁军,外地人,是晨阳小学的一名保洁员。对于偷窃一事,我没有做过。我无病无灾,无儿无女,与徐家更是无仇无怨。而且,我也根本不知道徐家会有15万元,不知道又哪里会去偷?请法律还我公道,证明我的清白。”
鲁军垂下手,林霂的同步翻译也就此结束。
原告律师开始进行提问,提问的主要方向还是针对鲁军生活贫困、经济状况拮据、为人孤僻等。可有一点,颇为出乎意料。
原告律师:“请问今年的6月30号上午11点左右,你在哪里?在做什么?”
鲁军摇摇头,比划了一下,意思是:我不记得了。
原告律师继续说:“时间这么久,不记得也理所应当。这一天,正值晨阳小学暑期前的最后一次家长会,而你,正在一楼南区的男卫生间打扫卫生。”
根据徐家婆婆刘阿姨的证词,那天她参加孙女的家长会,因为不熟悉环境走错了地方,与鲁军发生冲突。鲁军把脏水洒到了她的裤腿上,她要求鲁军必须道歉,而鲁军并不会说话。不一会儿,赶来的教务处主任过来调解,她作罢离开,可鲁军看她的眼神却是异常怨毒。之后,她又发现鲁军是自己的邻居,多次示好想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