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手指还在花梨木椅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轻敲。
程佚发现她想事儿的时候手里总喜欢干点什么。
有次午休时间,他透过办公室的门看见她审文件的模样:手里松松架了一根素色的笔,手心扣在桌上,从纤长的食指到灵秀的小拇指,一根一根,很轻快地散开又合拢,打个微妙的弧扇,像在琵琶上走了一圈闲雅的轮指。
干净好看,没什么肉,虽并不至于显得嶙峋却也有骨骼感,只是对于女人的手来讲,似乎太过笔直利落了些,看着骨头就挺硬。
程佚皱起眉,想起那个老爱打卦占经的舅爷爷当年说他妈的话:这样的女人性子犟,总要少点福分。
歪理。
他上前一把捉住她生拉硬拽着一路走出了大厅。
程佚冷眉冷眼,在前面气势汹汹地拽着她,从包间到大堂再到门口,这一路上从迎宾到宾客看他俩的眼神,仿佛是女的刚被男的在酒店当场捉了奸。
她怀疑他真是上来了酒劲儿,而且喝酒的人手劲儿更大了,“程佚真喝多了啊你!”
“你说呢?”
他头也不回,直到在酒店大门口终于放开她的手,入秋的冷风瑟瑟飒飒地刮着人。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