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网 > 都市小说 > 中华世纪谈 > 外一章,地主、富农和贫下中农
  税加地租占去佃农收入的一半。那么剩下的一半够不够佃农的生活呢?

    《汉书?食货志》记载了战国时期李悝的一段话:“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有四十五石。”也就是普通农民按什税一的税率完税之后,能剩下一百三五石粮食,五口之家吃九十石还能剩下四十五石。

    但是佃农的税率是什税五,完税后只剩下七十五石粮食,根本不够一家老小吃。

    不过,西汉时期铁器已经普及,耕作技术也提高了,粮食亩产能达到三石左右。这样的话百亩产粮三百石,完税后剩下一百五石,抛去口粮还能剩下六十石。按一石粮卖三十钱算,六十石是一千八百钱。“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每人衣服花销三百钱,总共是一千五百钱。最终只能剩下三百钱。如果遇到家人生老病死,佃农就得打亏空了。

    其实,现在人也是这样。年轻人买不起房,租别人房住,一个月收入除去房租、物业费、水电费等必交费用外,能剩下一半就不错了。再加上衣食住行,也所剩无几。

    不管是租地还是租房,虽然负担很重,但至少生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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