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货志》说:“今农夫五口之家,……百亩之收不过百石”。这么点收成刨除一家吃喝和日常花销所剩无几。“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如果遇到天灾,收成不好甚至颗粒无收,**又不体恤百姓的困难仍然横征暴敛,上午下达的征收任务,晚上就要交齐,百姓不得不半价急售家里的存粮,没有存粮就去借高利贷,即使利息高一倍也顾不得了。之后的日子怎么过呢?实在没辙了只能卖房子卖地,卖儿卖女。
不过滑稽的是,**把责任推到商人头上。商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放高利贷,收购农民的房屋土地。“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商人卖高价把农民的钱赚走,放高利贷把农民的土地得了去,农民只能四处流浪。似乎没有商人的话,农民就能安居乐业温饱不愁了。官府的横征暴敛反倒不算事了。
商人不种地为什么要买地呢?
因为在那时候没什么理财手段,财富保值增值的最好办法就是买地。
商人以前也是农民,卖了地,拿着卖地的钱作为启动资金转入工商业,后来赚了钱又把地买回来。以工商致富,以农业守富,这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