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犬戎,东伐徐国。
周穆王打败徐国之后,顺势发动南征,横扫长江两岸。
战争结束后,周穆王在涂山会盟诸侯,接受新老臣服的诸侯前来朝贡。
这是周穆王一生最辉煌的时刻。
周穆王后期转入文治,颁布了由吕侯起草的刑罚,史称《吕刑》。
《吕刑》是和《周礼》配套使用的。《周礼》所鼓吹的就是《吕刑》所维护的。《周礼》定规矩,《吕刑》定刑罚,谁不守规矩就用大刑伺候。
《吕刑》主要内容是刑法的原则性问题。
《吕刑》的有些原则跟现在相同,比如罪刑相适。有些原则跟现在不同,比如疑罪从轻。我们现在已经改为疑罪从无。古代允许以罚金代替刑罚,这是现在所不允许的。那样的话就给有钱人开了口子,权贵之人就可以免于刑罚。古代遇到数罪并罚是重罪吃轻罪。我们现在是数罪的刑罚累加。
《吕刑》规定了五种刑罚:墨(刻字)、劓([yi]割鼻)、膑([bin]剜膝盖)、宫(阉割)、大辟(死刑)。
按照《史记》的说法,五种刑罚的有关条文共有三千条。但没有保留下来。现在能见到的《吕刑》就是这么一个类似前言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