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港岛、九龙、新界三个区、还有刑事科、O记、各辖区重案组!”
“给我挑出三十个能干的警员、再选六个有能打的警官、组成‘总署演习’的华人匪帮!”
总署保安演习,警匪两个阵营。
即为“总署警队”、“华人匪帮”。
这是写在文件上的阵营代号。
演习时间则定在月底,双方一共有十五天的准备时间,期间可以利用时间挑选队员、完成编组、甚至进行一些演习训练。
演习内人数规定,则是“总署警队”不限人数、也就说现实中总署有多少部门、有多少警员、全都编入警队的演习序列当中。
当然,他们主力是由保安部一支“五十人”组成的精锐警员。
其余部门顶多提供协助支持、或者临时动员,不会全部变成战斗人员。
毕竟,现实中也不是每个部门都配枪的!总署内部就只有保安部全员配枪!自然是以保安部为战斗主力!其他部门想要取枪加入战斗,除了督察以上警官外,或特殊部门外,都得按照实际情况,花费时间去枪房领枪。
毕竟,说好全部按照现实演习,那就必须按照现实演习。
可仅仅这样保安部能够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