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亨的心脏随着血核的波动而颤动,每一下颤动所产生的震荡都对霍亨的身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伤,
与此同时,从狼人身上吸来的血液中蕴含的力量被血核转化为霍亨自身的力量,
就在这样修复与破损的循环中,霍亨在右心室中凝结出第二枚血核。
年幼时,霍亨在尚未觉醒血族能力之前,就已经对鲜活的生命有着异于常人的渴望。
那是一个月圆之夜,当霍亨压抑不住这种本能的时候,他亲自动手捕捉并杀死了一只可怜的野兔。
他当时张开了嘴,尖锐的獠牙破开了野兔的毛皮,大口地咬在了野兔的主动脉上,那种腥臭的鲜血在他的嘴里宛如陈年的美酒,滋润着他的身体的同时强化着他的体质。
虽然在正式觉醒之前他与亚伯共同度过了愉快的童年,但在血脉的力量觉醒之后他的生活便开始与鲜血共舞。
在他身边陆陆续续地出现了狼人与猎魔人前来击杀年幼的血族,他们从不断地逃窜和战斗中掌握到了如何去战斗。在一个圆月悬挂的晚上,本来霍亨当时已经陷入了绝望,当时一个狼人追赶着他与亚伯整整三日三夜,霍亨与亚伯两人都已经疲惫不堪,但霍亨体内的血族力量在生命受到威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