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家业的男孩,早晚要变成外姓人的女孩,就可以随便牺牲了。
只不过由于存在溺婴的行为,造成很多农村男女比例失调,不少男孩要打光棍。
季本也曾经用这个道理,劝说过很多村民,讲的时候,他们都听进去了,连连点头? 可一转身,依旧如故。
毕竟道理是道理,可他们要花钱养大的女儿? 注定是别人家的? 怎么能为了别人? 委屈自己呢?
季本的这份报告送到了当时的内阁,还是张璁任首辅,经过和王岳的商议? 最终决定? 在重新清丈土地的时候,女孩也一样享有分地的权利。
在财产上,实现了男女平等? 随着均田的不断推进? 这一条原则也被不断落实。
女孩不再是负担? 而是实实在在的财富? 可以享有一份土地。
这一条落实下去之后? 溺婴行为直接减少了九成以上!
所以什么性别、种族、宗教? 各种乱七八糟的矛盾,如果真正分析到最后,多一半都是财产矛盾,只要从这里入手,就能克服大多数的社会问题。
而且在地方走得多了? 季本也渐渐收敛起很多心学的观念。
他不像钱德洪、王艮等人那么虔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