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网 > 其他小说 > 宋时雪 >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四章 履约
    李清照之母王氏早卒,李格非随后续弦,所娶之妻也姓王,是宋仁宗皇帝天圣八年状元王拱辰之后,同样也是出身于名门,学识较高,善属文章,知书达理的。

    王氏嫁给李格非之后,一直没有生育,因而视李清照为己出,此时见李清照仍是不肯同意,于是开口劝道:“清儿,同姓是不可成婚的,此为我大宋王法,不可违逆啊。”

    同姓为婚是这个世上的婚姻禁忌,为历朝历代律典所禁。

    娶妻不娶同姓,就连纳妾不知其姓名的,也是不允许的。

    《宋刑统?户婚律》之中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徒两年,缌麻以上以奸论,也就是说同姓为婚就会被流放两年,而五服之内的同姓为婚就要以通奸罪论处,而通奸罪就至少要被流放三年。

    王氏说出了此条律典,顿时使李清照哑口无言,怔怔的看着李格非与王氏,心中愁苦不已。

    无论怎样,无论做什么事,均不能违背律典。为了李三坚考虑,李清照也不能再行此举了,就算是两人强行成婚,就算是暂时无人追究,那么今后也会成为世人的笑柄,同时也会成一个隐患,随时可能有人会拿这件事情来说事。

    “清儿,此乃天意,天意不可违,你就认命吧。”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