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七本来是很不喜欢上学的。他在表叔家没有机会读书,认得的字都是卖报时学到的,可叶限又是个特别好强的人,非要让他上学就从国小三年级开始,还特意告诉他:“你看看,自己都多大了,要是从一年级开始读,要被同学笑死的。”
召南没有办法,只好另外又请个圣约翰大学的高材生叫做李玲珑的女孩子给他补课,这位玲珑小姐的叔叔和召南曾经有过过命的交情,玲珑小时候也常见召南,虽然过去这许多年,也觉得这位叔叔相貌还是一如当年,年轻的让人生疑,可她听叔叔讲过,这位先生是颇有些来历的,这些年下来,她对这位叔叔也有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因此也就尽心尽力的教导初七,恰好初七又是个懂事的孩子,学生和老师之间相处的很是愉快。
这天是个周末的傍晚,召南去李家接初七,站在李家院子外面就听着里面传来叮叮咚咚的钢琴声,是李玲珑在弹琴。
召南按了门铃,李家的老佣人迈着小脚一路小跑:“是召先生啊,小姐和初七少爷在弹琴呢。”
“初七哪里会弹琴,在捣乱吧。”
老佣人笑道:“初七少爷很懂事,听小姐说学得是极快的。”
钢琴放在客厅的一角,初七坐在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