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湾旁依山而起的城市,却依旧热闹非凡,无数的灯光璀璨如繁星,音乐、打斗、调笑,犬吠、篝火燃烧,种种声音混在一起,喧嚣而生机勃勃。
啵~
空气被挤开,陈百经凭空出现在一艘渔船旁的栈道上。
他抬头四下望了望,自语道:“看起来很繁华嘛!”
“嘿!”一名穿着花衬衫和沙滩裤的精瘦汉子用泰语喊道,“你是谁,怎么在这里?!”
陈百经偏头一看,正好见着那人脖子上的十诫帮标志。
“你是十诫帮的。”陈百经说。
那人没有听出他话里的肯定意味,只当陈百经在问他,便露出了一副凶狠的神色,从兜里掏出一只小手枪:“这里是十诫帮的地盘,不想死就滚蛋!”
那是一把恩菲尔德左轮手枪,枪身的黑漆已经斑驳,看上去饱经风霜。
陈百经看了看他身旁的老式电视,上面正在放粤语版的《英雄本色》,不过屏幕下方有字幕,倒是能让人理解台词。
“你知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他说‘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让人拿枪指着我的头’。”
砰!
枪口震颤,一颗子弹旋转着从中飞出,以肉眼看不见的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