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夜是有钱人, 从未干过讨价还价的行当, 当即二话不说, 摸出枚银锭子往那少年怀里一扔, 道:“这人我要了。”
那少年忙不迭伸手一接, 沉甸甸的, 少说也有十两重。
他立时眉开眼笑, 又是躬身又是作揖,简直乱了套, 显见是没想到这才捡到的半死不活的人居然这么快就能卖出去,他可还没花半个铜板给人请大夫呢。
对少年这种人而言, 到手的钱没有还回去的道理, 那自然, 也没有剪掉大半给找零的习惯。当下眼珠子一转,劈手夺过身边一个正在擦地的手里的抹布,蹲下去三两下把地上的人沾满血污的脸囫囵擦了遍。
擦好后瞧了眼, 长得还行,不过没他好, 不是客人们喜欢的类型,就算留下来也挣不了多少钱,便毫无可惜地对凌夜道:“姑娘您看, 这眼睛, 这鼻子, 生得多端正, 就算当个随从, 那带出去都是倍有面子,让人看着神清气爽!要是搁晚上,姑娘您秉烛夜读,有这么一个人在您身边给您红袖添香,啧啧,不是我说,这得多么好的运气,才能碰上这样的人啊!”
凌夜:“……”
凌夜目光复杂地看了眼仍处在昏迷中人事不知的江晚楼,微微点头,“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