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交代清楚了,那么就要进入正题了。
幕玹锦翻看了一下案桌上张明言留下的资料。
他没有细看,只是大致的翻了几下,也了解了清楚。
这里面关着的五个人。
一个叫阿五,出事的头一天晚上,他说他去了十二房,但是并没有一人能证明,他真的去了十二房,而十二房的每日要接待大量的客人,因此并无人会记住阿五这张平凡的面孔。
对于十二房而言,一般能让他们记住的,要么是长的好的,要么是有钱的。
所以,虽然阿五一直坚称自己去了十二房,但是又因为没有人证物证,便一直被关在了这里。
第二个第三个分别叫大彪和陈江,他们是互相作为自己的人证,而找不到第三个人证明而被关押,据他们所言,那晚他们去了幕府的赌场,赌了一晚上,与阿五去十二房有着异曲同工之处的是,同样是龙鱼混杂之地,亦是没有人记得看见过他们。
第四个人叫小六,单身汉一个,根据他自己说的是,当晚他在家睡觉,所以没人能证明,他是否真的在家睡觉。
第五个人,叫三元,父母双亡,无妻无女,孤家寡人一个,他说那晚他也是在家里,安安静静的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