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后,我被从县大牢里放出来了,一同放出来的还有小千,其余的人仍被关在里面。小万被狗咬伤了,伤得很重,躺在床上人事不省。
用今天的话来说,我和小千都属于未成年人,免于刑事责任。小千知道他家在哪里,他爹正在从老家赶过来的路上,准备把他接走;而我没有家,我不知道王细鬼现在在哪里,王细鬼死了还是活着,这么长时间来,我一直把马戏团当成了自己的家,后来又把翠儿当成了自己的媳妇,把老太太的那个家当成自己的家,然而,现在马戏团散了,我也不知道翠儿在哪里,也不知道老太太的家在哪里,我成了无家可归的人。
我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索性信步走出县城,沿着一条道路向前走,后来,道路越走越窄,行人越来越少,天色越来越暗,我的肚子越来越饿。
太阳落下山后,我终于看到远处有了一座村庄,但是村庄不大,只有几户人。有两户人家的窗口亮着灯光,还传来了孩子的哭声。我想敲门进去,去他们家借宿,但是看着自己脏兮兮的衣服,闻着身上散发出的馊味,我犹豫了。我想,他们肯定会把我推出来。
后来,窗口的油灯光熄灭了,孩子的哭声停歇了,村庄陷入了一片寂静,一轮月亮升上来,照着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