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阅,每千字付费两分钱,而网站则分文不取,部交给作者。
是的,没看错,这时候的网站方各种弱势,年亏本运营,跟后来的五五分成、霸王约相比,完是两个极端。
诚然,网络以爽文为主,但那是行业高度发展成熟之后的套路,在早期而言,其整体风格还是百花齐放。
比如一代神作《诛仙》是爽文吗,它有严格的装逼打脸套路吗,显然是没有的,甚至按照十多年后的观点来看,这是妥妥的虐主、绿帽文......
至于《三体》系列的暗黑色调,这也完不用担心,论及反人类、血腥,还能比得上十多年后众多末世文?
连天室内,两人沟通了很多,关于网络文学,大刘也对其有了新的理解,而最....最主要的一点。
此时法律层面来说,文学作品的电子版权、纸质版权,都还是彻底割裂开,两者可以由作者本人分开出售,这才是戚烈建议大刘可以试水网络渠道的原因。
说了这么多,大刘已然是心中有底,在戚烈一番点拨之后,关于《三体》系列故事,显然也走向了跟上位面完不同的路线。
在交流了问题之后,大刘自然也对戚烈这个人比较感兴趣了,试探着打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