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的那四只野鸡,风铃儿拎到酒楼的时候,就被人买下了。
雷管家很喜欢吃野鸡,一高兴,买了两只。其中一只拿去孝敬成毅公子了。
成毅公子看到新鲜的野鸡肉,笑着问,“雷鸣,哪儿买的?”
“风姑娘那儿啊。她自己在山上打的,所以带到县城里来卖。”雷管家兴奋地解释道,“公子,您不知道,我母亲最喜欢吃野鸡肉,她说这野鸡肉质鲜嫩,吃了对身体是大补。所以……嘿嘿。”
“是么,吃了对身体很好!”成毅公子笑着站起来,拍拍袖子,也前往厨房问风铃儿野鸡怎么卖。
风铃儿指着野鸡,眼神飘忽,“成毅公子,也喜欢吃野鸡?”
“野鸡素来稀罕,我自然也喜欢。不过我是打算拿来送礼的。”成毅公子毫不精奇地说道,“风姑娘,你剩下的这两只野鸡,卖给我如何?”
“可以啊,不过有些小贵啊。”风铃儿指着其中一只野鸡道,“刚刚称过了,这只野鸡有二十八斤。按照每斤五两银子来算的话,也就是说,你得给我一百四十两银钱。”
成毅公子知道市场里野鸡的价钱,对于风铃儿所说的野鸡价钱,他还是觉得挺幸运的。
毕竟这么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