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到处都是鲜血般的红色。没错,就是鲜血染成的红色。对于他们来说,鲜血是最唾手可得的染料。朱红暴徒,每个人每天都舔着鲜血和伤口中度过的。大多数都身上有伤。
舔着鲜血的伤口。张叶却感觉不到恶心,但觉得可怜。是的,可悲又可怜。这些人渣。
“哈哈,你终于来了。”
此时,来到了朱红暴徒的领地。
朱红亲自来迎接。
幸存者小镇的统治者幻视大人保持一定距离,而红梅亮着短剑和皮鞭护在幻视大人身前。朱红暴徒和幸存者两方势力形容水火,如走在一起,无非利益。
“真的出现了金眼。”
“没错,实在太强大了,如果我单吃的话,会损失太多。所以,交上你,怎么样,虽然,我们手下争斗多少次,但是,我们两个科室从未真正意义上的对战。”
幻视不可置否,不过,这必定是仇家。因为两者的发展方向不同。朱红暴徒是靠着打劫,而幸存者是靠着努力幸苦的耕耘。两者有摩擦,有食物链关系,必定争斗不休。
金眼僵尸,实力凌驾于红绿黑白四种僵尸之上。他的金光不坏,饶是叫人头疼。杀死一只金眼的难度,恐怕是综合一波百人僵尸团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