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围土地。
1979年下半年,中资华润集团等购得其大部分股权,共组巍城公司开发天水围。
公司股权分配是:华润占51%,胡忠家族大宝地产占25%,长实占12.5%,会德丰占5%,其他占6.5%,华润雄心勃勃,计划在15年内建成一座可容50万人口的新城市。
当时李嘉诚忙于收购和黄,未参与天水围的策划,整个开发计划,由华润主持。
华润是外贸部驻港贸易集团公司,缺乏地产发展经验,亦不谙香港游戏规则。
结果1982年7月,港府宣布动用22.58亿港元,收回天水围488公顷土地,将其中40公顷作价8亿港元批给巍城公司。
同时还规定在12年内,在这40公顷土地上完成价值14.58亿港元以上的建筑,并负责清理318公顷土地交付港府作土地储备,如达不到要求,则土地及8亿港元充公。
讲到这里问题就来了,这块地是巍城公司在一九八零年进行抵押的,也就是说,林枫不是应该得到天水围40公顷的土地,而是应该全部得到488公顷土地才对。
488公顷土地是什么概念?等于7320亩土地!
这又是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