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濒死的时候,如果给你一个打电话的机会,你会打给谁?
恩…你也许会说,会打给生命里最重要的人,给你的父母,给你的妻子,给你的孩子,但…如果真的处于那种情况下,我相信,最少有三分之二的人,会打给那个足以把他救出绝境的家伙。
别着急反对…因为这是人求生的本能,永远不要和本能对抗。
托尼.斯塔克就是本能的忠实信徒,他会顺从本能的和任何一个看得过眼的姑娘一夜柔情,也会顺从本能的和可爱的小辣椒波兹小姐来一场纯真而漫长的爱情,同样会顺从本能的接受斯坦的指派,来战火滔天的阿富汗进行一项军火营销。
这是一个矛盾的人,他擅长在任何情况下让自己过的更舒服,但也会在绝境中有一种属于自我的坚持。
但是按道理说,这种小场面,是不可能让他这样的重量级人物出场的。
不过也许命运真的存在,总之,他西装革履的出现在了这热战的战场,阿富汗,一个被称为“坟场”的国家,在早些年,强大到让世界颤抖的苏联在这里收获了一场可耻的失败,而现在,美国也把手伸进了这里。
也不知道这片贫瘠死寂的土地里哪来的这么大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