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黎川第一次为她做,隐隐约约的记忆中,在璋园生病的那几个月,夜晚无法入眠,赤着脚半夜游走在客厅中、廊道上,黎川总是第一时间找到她,帮她穿上袜子,套上暖暖的羊绒托鞋,只是她稍清醒后,就开始排斥他,后来,他依着她,没再出现在璋园中。
在她痊愈之后,他几次在公众面前为她系鞋带,她心里认为他不过是作作秀。
只是在一次上网时,无意中看到一个观点,说一个人的习惯的养成最少需要重复做一件事达二十八天。
这才明白,那不是作秀,在她生命中最黑暗的日子,黎川没日没夜照顾了她二十八天,养成了这个习惯!
宋连西鼻间酸涩,却不愿泄露情绪,反象个孩子般顽皮地摸着黎川的脑门,如逗小狗般地哄,“乖乖哈,等等姐姐赏你根肉骨头。”
黎川拍开她的手,轻斥,“胡闹!”却未站起身,反倒解了她另一边略松的鞋带,重新帮她系紧。
拐弯过来的就是一群人,不知当中谁喊了声,“黎先生”
宋连西看到十米之距的一大帮人,瞬时僵在当场。
什么是逮个现场?日光之下,无处隐藏!
这就是!
约二十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