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包蛋,她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看阿栗的年纪,应该也不是富一代,那么,一个富二代,怎么这么会做饭呢?
富二代不都是娇生惯养,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么?
“这些年,不管是在芬兰还是回国了,只习惯吃我做的早餐,我要是不给做,有时候就不吃早餐。”
见她问起,阿栗咽下嘴里的食物,用餐巾擦了一下嘴角,道:“就这样,我把各式早餐都钻研了一遍,现在,说不上精通吧,但会的菜品也能让365天不重样。”
说起这个,阿栗觉得自己还是有发言权的,他认为自己的厨艺好,归结起来,有三点。
一是他花了心思去钻研。
二是他身边有各国的星级大厨,可以随时请教。
三,当然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厉云惜爱吃,她爱吃就是他努力的动力,让他能日复一日地做着这些事而不觉得累。
因而,他也能积累起数年的经验,到了现在,他已经鲜有出错的时候了。
他的身旁,厉云惜停止了进食,表情因为震惊显得有一些呆滞。
她没想到随口一问,能得到这么劲爆的答案。
阿栗的意思,不就是说他已经为她做了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