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在玉米地里,孟溪静心聆听。
“沙沙……”
“嗒嗒……”
走在田坎上的脚步声和玉米地中穿梭的脚步声落在孟溪耳中格外的清晰,手中匕首的寒意贴着脸颊,世间万物顿时消声,所有杂乱的脚步声在脑海中化为一处处细微的红点。
一双黑色的皮靴落在孟溪脸前,蓄势待发的匕首突然闪电般挥向来人的喉咙。
寒光闪过,滚烫的鲜血飙射染红绿色的玉米叶,结成暗红的珠串淌进枯荒的泥土。
孟溪从身后抱住来人,掌心捂住嘴,割破喉咙的匕首离开脖颈,在胸前干净的已经上蹭去血迹。直到身前剧烈的挣扎结束,孟溪才缓缓将尸体平放在地面,矮身重新钻进玉米秆中,消失不见。
开枪杀人,除了一声剧烈的枪响暴露的方位外,没有半点好处。
一面换处地方隐藏身形,孟溪这才低头看向血淋淋的手掌。手起刀落,就是一条鲜活的生命。生活在中国,从未想过性命会有如此廉价的一天,他也终于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亲手开枪杀死卫天翔的那一刻起,他能感受到内心深处,他的灵魂有一块被黑暗吞噬了,手染鲜血的重量压得他透不过气。纵然每开的一枪,每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