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却在盯着杨雨丝的手。
杨雨丝略微愣了一下,立刻就醒悟过来,掏出怀中早已经取下的玉镯子,递给常晴道:“山中穷乡僻壤,没有什么稀罕的好东西,况且在下只是无意路过此地,偶尔有这个空暇时间,便将船只停在江边,本来只是来这闲走,便略有些小小物件,也没带在身上。身边虽然也带了几贯钱财,又因为走来一个玉器店,见这个手镯看起来还不错,便尽出身边阿堵物,买了这个玩意,本来是想带回船上,送给一个小姑娘讨她欢心的。今天既然到了这里,就权当人事,送给晴姐姐,还望姐姐莫嫌低贱,能委曲宛转,成好事。大恩不敢有忘,事成后另有厚赠,不在乎花费多少浮财。”
常晴接过那只玉镯照光一看,原来是一个玉镯子,遍体透亮,散发着绿得流油般的光芒,手感冰润,就知道是件价值不菲的好东西,价值至少也在万金之上,脸上立刻堆起笑来,道:“好一个帝王绿手镯子。只是识荆之初,公子何故以这样厚礼相赠?真令人受宠若惊,怎么好意思接受。只是既然公子出手如此大方,却之又极为不恭。”
杨雨丝见了,脸上也立刻露出笑来,她现在已看得出,这个镯子已经令常晴动心了,便也客气道:“些小微物,作为初次谒见之礼,表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