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怎么可能看得。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