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场考的是大兴律法,不过和县试、府试不太一样,院试就不再考律法默写了,而是考断案。
这即是考教对律法的熟知程度也是考教断案能力。
在大兴律法中有些案子是不好判的,大兴以仁孝治理天下,有时依法办案反而成了言官弹劾你的罪名。
比如本朝有一位知县因为依法断案,就被言官弹劾,最后直丢官。
其实原本那位知县依法断案是没错的,主要错在他不该重判那个囚犯。
钱有财记得当时看案例的时候,案例是这样写的。
说是有一户人家,一家三口原本过的挺幸福的,后来家里男主人去世了,剩下寡母一人拉扯儿子长大,后来寡母被一个老鳏夫侮辱了,儿子气不过,杀了老鳏夫,并且投案自首。
最后那个知县判那个儿子死罪。
原本按大兴律法杀人者死,可是大兴律法还有法外施恩一说,所以这律法题就不能完按照大兴律法去判。
拿过考卷后钱有财看了看考题,倒是不难。
说的是王家丢了一头公牛,然后第二天看见原本没有牛的李家突然有了牛,王家就觉得这牛是他家的,最后两家人发生了口角,王家把李家人的腿给打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