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了酒吧,坐在喧嚣的大厅里面看着男男女女在镭射灯下肆无忌惮地嘶吼,摇摆,如群魔乱舞。这个时候的他们,抛弃了平日的伪装,露出了自己最本性的一面。
我很喜欢这样的氛围,会觉得原来世上有这么多人跟我一样带着面具活着,唯有在没有人认识的地方才敢露出自己本性。看到好多人跟我一样的德行,我就觉得不那么孤独。
琳达给我调了被柠檬蜂蜜水过来,说我如果看到别人喝酒心里发痒的话,就喝点柠檬水压一压。我接受了她的好意,让她坐在我边上陪我讲讲话。
她现在没有再对我有什么想法,一直保持着正常的上下级关系,很听话。我让她靠过来的时候,她还很害羞地坐在离我一公尺远的地方。
我笑了笑,伸手把她揽到了面前,轻轻捏了下她的脸,“干嘛打这么厚的粉?”
我盯着她一脸白得毫无人性的脂粉略显嫌弃地道,我不爱浓妆艳抹的女人,所以才会对欢颜不施粉黛的样子着迷。
她莞尔一笑,靠近我说了句,“老板,你不知道我三十多了啊?如果不上点浓妆很显老态,女人怎么能忍受自己老去的样子嘛,你要不喜欢,明天我画淡妆。”
我竟无言以对,她想留住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