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十五了,忽然间觉得看透了很多。不在那么急于把秦家摧毁,而是热衷于跟秦漠飞明争暗斗,很刺激。我发现,人生中有个势均力敌的对手,会精彩很多。
我也习惯了当一个甩手掌柜,公司的事情除了要求我出席的,一般情况下我都不会去,全权交给了程婉卿。
而三角洲那边的生意我则交给了索菲娅,可能是她从小耳闻目染的东西都很黑暗,她整个人也变得凶残狠毒,是我见过的最残忍的一个女人。
不过她在我面前却很乖巧,她很喜欢我,只是我对她没有什么兴趣,一直当她是妹妹。
可能是年龄越大,阅历越多,我不再把自己捯饬得那么高贵,而是更热衷于休闲的装扮。为了掩饰我身上的戾气,我又戴了副平光眼镜,这样看起来果真是儒雅得多。
我蓄了长发,没事的时候就把头发扎了起来。一开始觉得自己像大师风范,到后来就习惯了,觉得这个样子也挺不错的,还挺斯文败类的。
我经常呆在魔都,不问世事,白天睡觉,晚上在酒吧耗着。说好听点儿是修身养性,说难听点儿是行尸走肉,因为我觉得日子好像过够了。
RICH酒吧是我业余的经营,里面也是龙蛇混杂,各种各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