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要掌控这几家比掌控秦家要容易得多,所以我改变了计划,决定先不动秦家。
我约见陈酒的时候,并没有直接跟他见面,而是让老A出马,跟他抛了一根橄榄枝,先探探他的反应。这家伙比我年长几岁,城府相当的深。
他是搞夜店的,早就经营过新药,应该赚得也不少。所以在老A提了升级版药物的时候,他的兴趣立马就来了,马上跟我邀约,但我没有露脸,暂时吊着他的。
在魔都逗留期间,我看上了位于世纪商贸城的这家名为RICH的酒吧,它的地理位置不错,我想盘下来作为革命根据地,往后回魔都的时候,也有个消遣的地方。
我打听到老板正是陈酒,于是又让老A去谈判。他可能急于跟我做生意,竟毫不犹豫地把酒吧以最低价转让给了我。我花了三千万,从他手里接过了这酒吧,名字没有改,就叫“RICH”。
接手酒吧的时候,我和陈酒正式见了一面,他并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我只是说他人都叫我“三爷”,于是他也尊称我三爷,对我还毕恭毕敬的。
其实我知道他这人也是个认钱不认人的主,他之所以对我示好,是因为升级版药物还没有批量生产出来,而老A给他的样品他已经用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