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幽幽的声音传来,我这才顾得上从后视镜瞥了眼刚才搭救的男人,果真是秦驰恩。
即使刚才被追得那么狼狈,也一点没损他优雅的气质。他看起来很淡定从容,没有被追杀的惶恐,也没有劫后余生的庆幸。
我笑了笑道,“秦老板,上次黄毛看到你都要忌惮地叫你三爷,这次怎么被人追成那样了?”
“此一时彼一时嘛,你就别叫我秦老板了,我在我家排行老三,你就叫我三哥吧,你呢?叫沈什么?”他很豪气地道。
“我叫沈欢颜,那天的人情我算是还给你了哈,你现在准备去哪儿呢,我可以送你一程。”
我看秦驰恩讲话也很随和,也就没太矜持,在夜场混久了,讲话就有点飘。好听点是奔放,难听点是随便。
他想了想道,“我还没吃饭,不然你请我吃顿饭吧?我身上没钱。”
“行,那你算是欠我一顿饭钱了,要吃什么?”
“去街边撸个串吧。”
“……”
我实在是看不懂秦驰恩这个人,说他优雅高贵吧,他能坐在烧烤摊边一手拿着啤酒瓶,一手拿着烤肉串吃得不亦乐乎。但说他粗俗吧,他能把羊肉串吃出满汉全席的气质,这是我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