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轻轻点头,李亦柯在法庭上的表现越来好了,从容镇定,完全可以独当一面了。
雏鹰终于可以振翅高飞了,老鹰满怀安慰。
“被告答辩。”覃涵的声音打断了吴忧的思绪。
元武说:“尊敬的审判长,我代表被告林坦答辩。1、本案中,原告在出售的诉争房屋顶部加盖一层,并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筑工程建设许可证,也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本质上,诉争房屋系违法建筑;2、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违法,属于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应当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原告彭程与被告林坦对于签订合同都有过错,且合同尚未履行,原被告均无任何损失,所以互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所以原告应当无息返还被告支付的10万元定金。”
吴忧和李亦柯交换了一个眼神,果然元武运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一诉讼策略。
吴忧和李亦柯都不禁露出了喜色,犹如考生考试压中了考题一般。
李亦柯说:“原告认为合同是有效的,不认同被告提出的无效合同的说法。”
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前提是合同必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