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翻这份承包合同,终止王少忠的承包经营权,并且追缴这么多年王少忠的非法所得。
不过,凡事都有万一,如果万一查不出当年这件事情背后的证据了,那这份承包合同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虽然明知道合同的背后有猫腻,但是也只能是等待这份合同执行完毕,不可能用行政命令去代替法律,那就等于是人治,而不是法治了。
当然,事情最坏的结果应该不会演化到那一步,如果真的让王少忠继续执行这份合同,承包期满,那就太憋屈了,而且国有资产的流失也太严重了。
总之,凡事预则立,退一万步来说,事情真的到了最坏的那一步,葛斌说的通过对王少忠固定资产投入的账目来进行审计,也至少可以让王少忠补交承包费,能够挽回部分损失。
到时候王少忠如果再胡搅蛮缠怎么办?那样就最好了,苏星晖巴不得他胡搅蛮缠呢,对这种人,苏星晖有的是手段来炮制他。
而以王少忠的个性来说,应该也不会那样做,因为当市政府开始收缴煤矿经营权的时候,他就乖乖的把自己的煤矿经营权给上交了,这个人还是很识时务的,他不会跟政府对抗的,他就算上交了这十多年的承包费,对他的财产来说,也是很小的一部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