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也还是有赚头啊。”
小野株式会社第二次提出的条件确实有让步,可是这让步也很有限,他们只不过是把合资厂的利润分配比例修改了一下,让沪江机械厂能够得到的利润高了几个百分点。
可是问题是,这个利润对小野株式会社来说,本来就是无所谓的,他们真正的利润在于他们高价向合资厂提供的芯片和核心零部件上,就这么点利润,他们的让步幅度也不大,才几个百分点,这叫什么让步?
另外,他们还提出在合资十年的合同结束之后,将他们的一些技术转让给中方,可是他们答应转让的这些技术本来现在就已经落后于世界先进科技十几年了,十年之后,谁知道已经落后多少年了?那样的技术转让给中方还有什么用?
在裁员比例上,他们总算是答应降到百分之五十以下,不过这也只是杯水车薪,裁八千人跟裁七千五百人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吗?
他们的这个条件,跟米氏集团提出的条件真的是差得太远了,米氏集团提出的利润分配模式更合理,达到了双赢的地步,而他们答应把技术立即转让给中方,在一些核心的管理和技术岗位上,也会更多的使用中方人员。
在裁员上,他们更是承诺不随便裁一个人,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