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一条规则:挑战者必须书写以下文字方可发起游戏……铃铛,给我把《老子》写上去,嗯,改一点,比如道可道,蓝白道什么的。”
做这种事白歌已经轻车熟路了,仅仅一条规则,就使得这款游戏,首先得会写汉字才行。
其次还得会写《老子》,也就是道德经,这还不算完,毕竟规定的是魔改版《老子》,内容如何基本上只有白歌知道了。
如此可保万无一失。
而这项规则,添加上去也其并不会与第二条规则冲突。
第二条规则是香斯写的,只提到了挑战者要赌上什么,衡量被挑战者如何拒绝。
而白歌的第三条规则,则是在补充挑战者所需要具备的素质。
不会写蓝白道德经,就没有开游戏的资格。
两条规则一点也不冲突,乃是相互弥补,正合乎该收容物的特性。
然而,铃铛却道:“不必要那么麻烦,直接写挑战者需要持有蓝白社长签署的‘游戏许可证’就可以了。”
“哦?咱们蓝白社这种东西,收容物也能理解吗?”白歌一怔。
铃铛道:“可以的,这张灰皮纸,你用任何文字,任何语法,任何名词,它都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