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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养猪场的规模已经足够大,没有更多的土地让他来建肉食品加工厂,所以他找到了镇政府,希望政府方面帮忙解决土地问题,据说当时主持镇政府工作的副镇长一口答应了,他让羊狗自己选地方,然后镇政府下件把地批给他,当然也不能白给,政府得以入股的方式参与到肉食品加工厂的运营中来,利润要跟着分成,羊狗想了一下,然后答应了。
经过几天的观察,羊狗在我们村选择了一块农田,这块地有将近oo亩,大小刚好合适,附近就有一条大公路,交通也很便利,这块地就是我们村种粮大户王尼玛的,他付了好些租金给我们村的村民,其中就包括我的大伯。
王尼玛那年也快六十岁了,他爹王末生是我们村以前的地主,土地改革的时候因为拒绝交出土地而被枪毙,他们家的房子和牲畜也被其他人平分,后来领袖开展人民公社运动,村民平分的土地在手里还没捂热乎自己就不能随意支配了,我的爷爷就强烈反对加入人民公社,但是后来现人多力量大,就改了主意。爷爷后来还担任了生产队的队长,可以算是觉悟很高的人。
但是王尼玛可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身为地主后代,饱受同龄小伙伴的鄙视,母亲改嫁之前给他留了两块银元然后就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