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谈定的就剩下一个股份的分配问题了。
沈一一决定自己把卖服装得的利润部投入和罗玉凤新开的这家公司。因为基本上所谓的公司是抽离了工厂的部分,目前只有设计和销售这二块,所以注册资本也不多。沈一一要求自己的出资加上设计的几款样式占资,但是她一般不过问公司的运营,其余的部交给罗玉凤。
罗玉凤本来就没有打算把身家部投入到和沈一一的合资公司里。她不相信沈一一说的她的承包工厂会遇到麻烦的事。同意和沈一一共同投资新公司也不过是想拉近和沈一一距离的小手段而已。她上次可是看见沈一一在汇演结束后坐军车离开的,据说沈一一家长是部队里的,总之也属于罗玉凤想要结交的那些人之一。所以对于控不控股真的不在意。一直要到以后她才会意识到,沈一一和她一起捣鼓的这个公司才是她真正的安身立命的所在。
和罗玉凤商定了新公司的出资比例和方式。沈一一又从沈妈妈那儿了解到小吃店扩股的事也成了,干脆让妈妈找了个律师,把二个事业的一些公司章程都起草了一个本,让各自相关方签字。大致的事情都事先谈好了,只是最后律师增加了一条,每个股东的股份不得自行卖出,只能由其他股东收购,或是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后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