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持械;
六品等同七品;
五品则可有四人持械,从五品开始,可以持弓箭;
四品荫家仆十人持械,弓箭,刀剑不拘(但不能夸张,指着几百人的武器说是八人用);
三品开始,可以用甲士,二十人,可以保有铁甲一具(有没有披甲,战斗力差距极大)。
二品则是五十人,甲三人;
一品荫百人,甲十人。
这是家兵名额,各级官员可以在明面上保有的私人武装力量。
对于官员,哪怕是官至一品,也只能荫十人披甲,超过数目,就是违制。
这是遏制私兵的举措。
唯有内阁宰辅与别处不同,按制可以有三百人,都可披甲。
只要一人为宰辅,就可养着三百披甲之士,甚至能从武库里调拨对应的军械补充。
当然,这些军械都有记录在册,卸任时必须如数交还。
如有差错,纵使官至极品,也少不得一场大变。
这是官员,无论官品再高,也不许有私兵,披甲之士名额有限。
如是军功爵位则有不同,因爵位源自军功,以及过往私兵之制旧风,是可以有私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