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而总部就设在北京!
李翼连同之前写的《演员》、《丁香花》和《北京东路的日子》一起带上,随后便前往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总部注册歌曲版权。
事实上,他还有其他一些手段用来保护自己的作品不受他人侵犯,比如把作品底稿用特快邮递或者传真给自己或者亲朋好友邮寄一份,邮递收到后不要开封。这种方法尽管比较原始,但是很实用,既经济又方便,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特快邮递和传真件是可以做为法律证据的。当有人剽窃或者盗窃您的作品时,您就可以拿着这份邮寄到法院当做证明了。当然了,切忌邮递不要开封,否则就失去时间效力了。
注册好版权之后,李翼拿出手机,给孙睿打了一个电话。
“孙监制,歌我已经部写好了。你看,什么时候可以到录音棚录歌?”李翼很忙,时间很紧,几乎是争分夺秒,因此,他希望能够早一点将唱片录好。
“这么快!?”孙睿诧异。
李翼解释道:“都是之前已经写好的,直接拿来用。”
“哦,原来如此。那行吧,明天就来环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