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毒枭。他这是想鱼目混珠。
“队长 ,前面就是野狼团的驻地,我们还是小心点好!野狼特种突击队的战力,我们领教过。”说话的这位是十三年前跟诺臣从野狼团的枪下逃脱的唯一的雇佣兵幸存者。野狼特种突击队给他造成了心理阴影,所以他的内心有些害怕。
诺臣,一米六五的小个子,身体却很强壮,浓眉,三角眼。目光里透着一股凶狠。尤其擅长徒手格斗,精度射击,安放炸弹还有地雷。在就是他荒野求生的能力特别强。
诺臣开着汽车,脸上有一条刀疤,那就是野狼特种突击队的大队长罗勋强给他刻上的烙印。
诺臣眼睛像冒着寒气一样的冰冷,冷冷的说道“十三年了,我该会一会我的老对手了,不然他们会忘记了我的存在的。”这冰冷的语气仿佛瞬间可以把人变成冰棍。
其实诺臣的心里明白,野狼特种突击队的每一个人做梦都想拧下他的脑袋。又怎么会忘记他呢?
他的那个雇佣兵听了这样的回答,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放在了自己的脑后依靠在车坐上眯着眼睛先休息一会儿。也许他的心里会说,诺臣真是狂妄自大。目中无人。但是他不敢多说话,只会干他该干的活。杀人!
汽车在崎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