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下,从另一侧的表皮穿出人体。
但是,同样也会有可能因为表皮的致密度,造成子弹向内侧穿行,击向人体内更加疏松的内脏器官啊。
人体里边儿,五脏六腑的心肝脾肺肾,也就一个心脏的密度稍微高一点的好吧,其他的,任何一个组织的密度,可都是没有皮肤的密度更高呢。
还有,一般来说手枪的子弹出膛的速度都不是太快,冲击力也都不是太强的。
这种子弹,打到人身上,穿入人体的时候,还是很容易形成弹头残留的。
而且,根据一般人瞄准的习惯,通常瞄准的部位不是胸口就是头——这两个部位一个是面积大,这一个是伤害大。
无论是在命中率以及后期预后,甚至抢救的困难程度上都要比其他地方显得更加的高(命中率高),大(后期死亡的可能性大),上(抢救的困难难度偏上)——除了警察,应该没有多少人,会在开枪的时候还要考虑对对方造成伤害要尽可能的小吧。
所以,刚才那个稽查队长,是真的想杀我?!
原因,只是因为自己不想帮那个稽查队长,把他和他的一家人给送到安全的地方!
这……是不是有些太草菅人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