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抢。
虽然,那些新潮的羽绒服,在杨晓婵看起来其实并没有现代的三分精髓,但还是很多人都很喜欢。
杨晓婵也做了这个生意,但本身羽绒服做出来的时间,比其他衣服要长不少。
因此,只把那些衣服提供给了附近几家超市里。
供不应求。她又拿不出那么多衣服,只能让于秀秀那边又出风头了一把。
去后街又查看了一下超市,杨晓婵刚要离开,就眼见着于秀秀竟然出来了。
一段时间没见,于秀秀整个人都跟杨晓婵初开始见她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
如果说,之前杨晓婵见到她的时候,于秀秀还是一个温温柔柔,打扮的新潮却没敢太过分的淑女形象。
而现在,就是彻彻底底的新潮人。
衣服就不说了,只说描眉画眼的现代的化妆术,于秀秀技术倒是不错,化妆起来之后,让她整张脸都显得极为精致耐看。
不光是外貌上的问题,还有精气神。
现在的于秀秀,精气神没之前那样坚定独立,倒跟前世那些小三差不多一拼。
尤其是她叫住杨晓婵的时候,神色之间的魅色。
“晓婵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