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他。
是这次回来的
一个重要的目的!
接下来的日子。
佛系!
随缘!
学不下去,真听不下去,什么柯西洗袜子啊,拉格朗日啊,傅里叶啊,也是奇了怪了,那时候觉得上课跟打鸡血一样,六点起床先奔逸夫楼,用书占上第一排的座位,然后再去食堂吃饭,临近考试时候,更加发指,头一天晚上清了教室后,直接就占上了,一占一排,用卫生纸……
那时候随随便便就考九十多分啊,而且不光自己考得好,还要给人家讲,教学相长,讲完了,自己也通透了,那日子,也真心是美好。
可眼下怎么一点儿也不想学!而且,学的这些东西的确后来也一次都没用过,老师说了,内容并不是目的,这是学习一种思维,一种思考方式。
路坦觉得心里轻松一些了,这种方式,这种思维,自己已经来过一遍了,不想再折磨自己了。
路坦唯一有兴趣的就是攒钱,打算买房,投资,所以抠门,不好好吃饭,反正也是要减肥的。
特没进取心,每天就是认真吃饭、睡觉、认真考勤上课,因为混个脸熟,才能毕业,虽然不想当第一了,不想当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