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礼过后,萧正于乾阳殿设宴与群臣欢饮,君臣兴致颇高,至傍晚方才散去。
翌日,萧正连续下旨封赏妻妾子女和三个妹妹,去世的爹娘自然也有追封。
接下来便是大封百官,国公、侯爷封了几十个。
政治方面,中央依旧为三省、六部、一院(都察院)、五监、九寺,其中户部新增商业司。
除此之外,萧正增设了税务总署、巡捕总署,又在都察院新增廉政公署和审计署。
教育方面,除国子监外,新设格物学院、工匠学院以及皇家军事学院。
地方上,萧正正式确立乡一级的行政区域单位,彻底结束底层的乡绅自治,这一点萧正相当坚决,社会秩序的维护必须由官府来主导。
财政方面,中央设立银行,各郡以及主要县城设立分行和支行,主要业务是异地存取。
同时,正式发行新币:元康通宝。以往五铢钱、白钱则按照相应的比例回收,民间百姓可到各处钱庄换取,超过一定数额则需要到总行报备、审核。
在宣布成立中央银行的同时,萧正正式颁布“青苗法”。
虽然王安石变法失败,但萧正觉得青苗法还是有可取之处的,所以曾在临朐等